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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市能效电厂项目”用电设备调查的通知
2008-02-14

各有关单位:

为实现北京市“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的目标,落实“北京市能效电厂项目”,增强项目的科学性、安全性、有效性和真实性,受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的委托,对各用电单位进行电力设备的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范围涉及北京市工业系统(年能耗万吨标煤以上)、第三产业(3星以上的宾馆饭店、2万平米以上的商场、超市及写字楼)、市属大专院校和医院、20万平米以上商品房等耗电大户。

电力设备调查使用情况截止日:2008年4月30日。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电力设备和资金两个方面。

(1)供用电设备:各种电机、高低压变压器、节电器、余热余压发电和工艺用电等的节电情况,内容包括:型号、规格、功率、电压变比、出厂日期、用途、使用时间、节电效益和电力设备运行管理,各用电设备工艺。

    (2)企业节电规划:企业节能规划中有节电效果的中、长期技改项目,对节电技术和设备的明确需求和目标,往期技改项目运用节电设施情况、节电效果等。

三、要求

1.望各有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节电项目拟实施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调查相关工作,切实做好用电设备使用情况的调查,确保“能效电厂项目”工作顺利进行。

2.调查材料完备,报送及时。用电单位要分别按要求认真填报相关报表,报送资料应完整、真实,并于规定日期前报至北京节能环保中心行业促进一部。

用电设备调查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OO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52052654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廖力力   52052654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52052654


   
  1. 电力设备调查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doc

  2. 2008至2010年节电改造计划表.doc

  3. 调查表说明.doc

  4. 市发改委关于商请开展“北京市能效电厂项目”用电设备调查的函.doc

  5. 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北京市能效电厂项目”用电设备调查的复函.doc

  6. 用电设备情况调查表.doc
 
主管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主办单位: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地址:北京市安外大街小关东里甲2号
联系电话:(010)52052651 E-mail:
bjjnhb@163.com 邮编:1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