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实现北京市“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的目标,落实“北京市能效电厂项目”,增强项目的科学性、安全性、有效性和真实性,受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的委托,对各用电单位进行电力设备的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范围涉及北京市工业系统(年能耗万吨标煤以上)、第三产业(3星以上的宾馆饭店、2万平米以上的商场、超市及写字楼)、市属大专院校和医院、20万平米以上商品房等耗电大户。
电力设备调查使用情况截止日:2008年4月30日。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电力设备和资金两个方面。
(1)供用电设备:各种电机、高低压变压器、节电器、余热余压发电和工艺用电等的节电情况,内容包括:型号、规格、功率、电压变比、出厂日期、用途、使用时间、节电效益和电力设备运行管理,各用电设备工艺。
(2)企业节电规划:企业节能规划中有节电效果的中、长期技改项目,对节电技术和设备的明确需求和目标,往期技改项目运用节电设施情况、节电效果等。
三、要求
1.望各有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节电项目拟实施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调查相关工作,切实做好用电设备使用情况的调查,确保“能效电厂项目”工作顺利进行。
2.调查材料完备,报送及时。用电单位要分别按要求认真填报相关报表,报送资料应完整、真实,并于规定日期前报至北京节能环保中心行业促进一部。
用电设备调查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OO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吕 晓 52052654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廖力力 52052654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王 清 520526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