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发改[2007] 958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关于200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968号)要求,定于今年6月10日至16日举办200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
2007年是奥运筹备决战之年,也是落实“十一五”规划、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关键一年,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决定的意见》,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0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北京市活动(以下简称“宣传周北京活动”)以“节能减排,科学发展”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市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活动
宣传周北京活动突出政府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参与,围绕“节能减排、科学发展”的主题开展各项活动。
(一)举办’2007中国北京国际节能环保展览会暨高层论坛。此项活动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主办,展览会定于6月10日至13日举行,以宣传节能环保新理念、汇集节能环保新技术、拓展国际合作新渠道、培育节能环保新市场为目标,主要展示政府节能环保工作、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服务产业、国内节能环保认证产品、国外节能环保先进产品和技术等。高层论坛定于6月10日至11日举行,分别举办“节能环保新技术、新机制国际论坛”和“绿色奥运与城市环境建设国际论坛”两场分论坛。
(二)通过各类媒体进行节能减排宣传。宣传周北京活动期间, 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上以“节能减排,科学发展”为主题,通过“北京节能减排在行动”专题片、系列公益广告、报纸专版专栏等形式,集中宣传我市节能减排工作思路、措施及成果,普及节能减排知识,提高公众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到节能减排行动中。
(三)节能医生进公建活动。选择部分宾馆、饭店、写字楼、医院等大型公建作为对象,采用专家评说和市民评价结合、介绍经验与反映问题兼顾的方式,指导管理者和使用者有关大型公建节能的方法,达到普及节能知识,提高公众节能意识,自觉参与节能行为的目的。
二、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围绕“节能减排,科学发展”的主题,制定具体方案,切实做好本区县、部门的节能减排宣传工作。
(一)在宣传周北京活动期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我市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各区县节能主管部门要集中宣传节能减排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国家及我市有关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宣传节能减排典型经验,表彰在节能减排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查处和曝光严重浪费资源行为,配合宣传周北京活动的开展。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县的宣传周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
(三)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节能环保理念纳入到学生的素质教育中,在大、中、小学深入开展国情和资源节约的宣教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资源忧患意识,开展以节能环保为主题的多种形式的校园文化活动。
(四)科技部门要重点开展建筑节能、工业节能领域的关键技术研究,举办各种技术创新的交流展示活动,积极宣传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通过举办各类专题研讨会、技术交流会、成果展示会等,宣传重大节能减排技术所取得的效果,把最新节能减排技术推向市场。
(五)环保部门要积极宣传节能减排对改善环境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促进减排责任的落实,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节能减排环保投入,加强对排污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
(六)国资委要督促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实现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宣传企业节能减排规划和目标,总结、推广、宣传企业节能减排典型经验。
(七)工会组织要围绕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内容,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手段,广泛提倡节能环保行为,宣传节能环保知识,大力提高职工节能环保意识。
(八)共青团组织要结合“青年文明号”活动,积极开展节能环保相关活动,引导青少年增强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推动社会形成资源节约的良好风尚。
(九)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把节能减排宣传作为宣传周北京活动期间的宣传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
宣传周北京活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对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7月30日前将书面及电子版总结材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抄送其他主办单位。
联 系 人: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韩爽
联系电话:66415588-1134
邮寄地址: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邮政编码:100031
Email:hzc@bjpc.gov.cn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委 市科委
市环保局 市广播电视局 首都精神文明办
市总工会 团市委 二○○七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