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提交企业简介(1000字左右)和《自愿清洁生产审核计划表》(需加盖企业公章)(《计划表》见附件或登陆北京节能环保网
www.bjjnhb.com.cn下载),一式两份,向生产地所在区县发展改革委或环保局提出申请,或直接报送到北京节能环保中心,联系人:王继龙,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东里甲2号203办公室,联系电话:52052620,13651144400。
二、企业可自行或委托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名单祥见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www.bjpc.gov.cn,见“循环经济”栏目。
自愿申请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在审核阶段性工作通过验收后,市财政将对审核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对于报告中提出的中、高费方案,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将优先给予资金支持。详细内容见《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京发改[2006]364号)。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 环资处 慕颖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
联系电话:66415588-1131 传真:66415776
联系人:市环保局 污管处 马静
地 址:北京市车公庄西路14号
联系电话:6846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