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京发改〔2006〕30号
签发人:柴晓钟
发文日期:2006-01-11
为做好2006年的环境保护年度计划,确保“十一五”计划中各项环保工作和计划指标的完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编制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通知》(发改综合[2005]1823号)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中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办[2005]102号)要求,现就2006年环境保护年度计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企业通过推行清洁生产优化环保投入,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宏观指导,引导企业从污染预防和污染治理两方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二、请各单位按附件要求组织编制本部门2006年的环境保护年度计划并附编制说明。
三、编制2006年环境保护年度计划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说明编制的依据和达到计划的主要措施。
四、指标数据要以基层单位数据为来源,测算本部门总量指标。
请各单位于2006年2月10日前将计划报表及文字说明各一份分别送交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局。
市发改委联系人:慕 颖 电话:66415588-1131
市环保局联系人:陈东星 电话:6845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