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市发改委的领导下,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组织实施了政府机构10家试点单位节能改造工程,目前,工程整体进入后期,6月22日,市市政管委节能改造工程完工,7月11日,组织了施工质量验收并通过验收。
按照《北京市政府机构节能试点工程试点单位节能改造项目施工质量验收办法》,施工质量验收采取三级验收办法,即:施工单位自验收、监理单位预验收,在两级验收合格的基础上,2007年7月11日,节能环保中心组织验收组,对市市政管委节能改造工程施工质量进行了验收,验收组由市发改委环资处、政府机构节能试点工程专家组、市市政管委、北京节能环保中心人员组成。
验收组对施工质量进行了现场查验,听取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汇报,检查了工程资料,核验了监理单位出具的《市市政管委节能改造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验收组讨论后认为:市市政管委节能改造工程符合设计规范,设备、材料选用满足节能要求,工程管理规范,质量合格,同意通过验收。
按照市发改委批复,市市政管委节能改造分为西单办公区、三里河办公区,改造内容包括照明系统、供暖系统、变配电系统三个系统。改造更换双管荧光灯灯具597套、单管荧光灯灯具134套、节能吸顶灯385套,西单办公区A楼安装1499片散热片及系统改造、三里河办公区变配电系统加装3台滤波器。经过改造,取得初步节能效果:(1)照明系统改造后,年节电4万度;(2)滤波器改造后,功率因数从0.82提高到0.96,减少了无功损耗、线路损耗,减少了费用支出,不仅节约用电,而且改善了供电质量,达到了供电部门的有关要求。(3)供暖系统改造待供暖季结束后,节能效果将显现出来。
市市政管委对节能工作非常重视,他们根据市发改委组织节能诊断出具的《市市政管委节能诊断报告》,主动实施节能改造,改造了西单办公楼A楼的外围护系统、生活热水系统等,尤其是电开水器的改造,采用了专业厂家的节能产品,不仅大大降低了能耗(年节电2.6万度),而且杜绝了“千沸水”,有利于办公人员的身体建康。
市市政管委节能改造工程的验收,标志着政府机构10家试点单位节能改造进入收尾、验收阶段。随着节能改造项目的陆续投入使用,北京市政府机构节能试点工程的节能效果将逐步显现,政府机构率先节能,示范带头作用,将得到更大的发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