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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26期 北京市完成八个高耗能行业和自备电厂甄别工作
2007-05-17
为遏制高耗能产业的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落实国家差别电价政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意见的通知》精神,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受市发改委委托,对北京市钢铁、铁合金、电解铝、锌冶炼、电石、烧碱、黄磷、水泥等八个高耗能行业和自备电厂企业进行了分类和甄别。
一、现有企业情况
近年来,北京市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已无铁合金、电解铝、锌冶炼、电石、烧碱、黄磷等产品的生产,而水泥行业、钢铁和自备电厂的企业较多。
1.水泥行业
我市现有水泥企业(包括粉磨站)共33家。其中使用新型干法窑13家企业,新型干法水泥已成为主导产品,新型干法水泥产量达940.8万吨,占水泥总产量的78.7%,位居全国较高水平;使用普通干法窑3家企业;水泥粉磨站9座;其他形式(企业生产形式复杂)的企业8家。这33家企业所用设备均不属于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淘汰和限制类设备。
2.钢铁行业
我市钢铁行业的企业共54家。其中,钢压延加工41家企业;炼钢5家企业;炼铁8家企业。根据现场调研和钢铁行业协会专家意见,我市钢铁行业的企业中均没有使用属于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淘汰和限制类设备。
3.自备电厂
北京市现有自备电厂11家。其中,10家企业均为2007年度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自备电厂,属于国家允许和鼓励的范围;北京水泥厂有限公司的6MW自备电厂处于试运行阶段,尚未正式发电。
二、追踪2004年执行差别电价企业的情况
2004年,北京市对1家水泥企业和2家钢铁企业执行了差别电价,本次甄别工作特别追踪了这三家企业的情况。其中:
1.北京永久进工贸有限公司虽然在工商部门已经注销了营业执照,但是仍在使用属于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淘汰类设备的中频炉生产地条钢。
2.东宝钢渣水泥厂已停产,企业土地已被当地镇政府征用,建设消防中心。
3.北京市昌平法安新旧物资交易站目前属于物资回收类企业,已不生产地条钢、钢锭或连铸坯。
三、结论和建议
工作小组通过现场调研、专家咨询等方式,基本摸清了北京市八个高耗能行业和自备电厂的情况。根据国家和市政府的有关精神,建议仍然对北京永久进工贸有限公司执行差别电价,取消对东宝钢渣水泥厂和北京市昌平法安新旧物资交易站执行差别电价。
同时,建议北京市有关部门定期对高耗能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尤其是对重点用能设备进行监控。
   
 
主管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主办单位: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地址:北京市安外大街小关东里甲2号
联系电话:(010)52052651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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