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6日在市发改委网站公示的18家节能评估中介机构公示期满,市发改委环资处未收到有关投诉和举报,18家评估中介机构正式列入市发改委节能评估中介机构库。
节能评估中介机构的选聘评审全过程严格遵循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机构自愿申请、专家严格评审、市发展改革委最终审定的程序,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共收到符合资质条件的40家机构的申报材料。按照申报专业统计,申报建筑的36家、工业的21家、基础设施的20家。2007年3月19日至21日,组织专家组对节能评估中介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和现场答辩。按照专家组对申报机构材料的评审,依照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同时兼顾专业分布的原则,选定排在前24名的机构参加答辩评审。3月20日,以抽签方式确定现场答辩顺序。最后通过专家组严格评审,推荐18家机构入选节能评估中介机构,按照专业统计,建筑11家、工业10家、基础设施6家。
从4月2日起(4月1日为周日),在市发展改革委受理大厅4号窗口,开始受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和评估审查申请事项。截至4月9日,进行节能登记的有6个项目单位;另外共有6个项目单位申请节能评估,但由于节能篇未符合要求,均处在补充材料阶段。